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》对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提出明确要求。
一是根据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实践和研究成果等动态调整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,使得纳入名录的危险废物更加精准和科学,并对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类别实行特定环节豁免管理。
二是建立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,以当前环境管理中属性认定存在争议的废物等为重点,识别筛选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,避免“过度”鉴别、重复鉴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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